青海法检“两长”同庭审理一起存心杀人上诉案
原标题:青海法检“两长”同庭审理一起存心杀人上诉案
新华社西宁11月26日电(记者李占轶)25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理一起存心杀人上诉案。二级大法官、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国接受审判长,二级大查看官、青海省人民查看院查看长蒙永山以查看员身份出庭,省级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2019年4月22日,上诉人苏某庭因情感纠纷,持尖刀、菜刀等东西捅死被害人林某及其父亲,并捅伤林某侄女,后又持铝壶、铝锅等砸伤林某伯父、伯母等人,造成二人就地灭亡、一人重伤。一审以犯存心杀人罪依法判处苏某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抵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苏某庭认为量刑过重,不平讯断并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陈明国主审并接受审判长。青海省人民查看院受案后,创立了由蒙永山任主办查看官的办案组。庭审中,陈明国引导检辩两边环绕上诉来由和争议核心,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令合用、量刑等问题充实颁发意见。
蒙永山颁发出庭意见,认为一审讯断认定上诉人存心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治罪精确、量刑适当、措施正当,上诉人的上诉来由不能创立,发起二审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鉴于本案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合议庭将对本案评议后,报审判委员会接头抉择,另择期宣判。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认真人暗示,法检“两长”带头办案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办法,将进一步提高案件治理质量、类型办案行为,促进法官、查看官步队专业化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