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县豆瓣”驰名商标被侵权案一审了案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1-27 10: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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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郫县豆瓣”驰名商标被侵权案一审了案

本报讯 (记者 王鑫 通讯员 彭祖君 车驰)“郫县豆瓣”注册商标在2009年4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次年又得到我国地理符号掩护产物称谓,不单是四川人耳熟能详的商标品牌,且在海表里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而一些商家也瞄上这一“金字招牌”,通过高仿、傍名牌等要领,利用与“郫县豆瓣”极为近似的标识,使普通消费者夹杂商品来历,扩大其产物销路并得到高额利润,这不单侵害被侵权产物形象及宽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良性有序成长。克日,四川省成都会郫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法院一审认定被告郫县巧蜀坊商贸有限公司、平乡县康佳酱菜厂在涉案产物上利用与“郫县豆瓣”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郸县豆瓣”等标识,组成商标侵权,讯断该二被告遏制侵权行为,在报纸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被告康佳酱菜厂抵偿原告成都会郫都区食品家产协会经济损失及公道开支共计33万元,巧蜀坊商贸有限公司在25万元的范畴内包袱连带责任,讯断单一销售该侵权商品的被告南京某区一干货店抵偿原告7000元。

2019年3月至10月,原告方署理人与相关公证员、评判人员先后到山西太原、湖北宜昌、山东济南、青岛及江苏南京、苏州相关市场的调料商行等12家店肆,对现场购置商品进程举办保全公证取证。个中在7家店肆购置的商品正面中部为横排“郸县豆瓣”四个玄色大字,四字中间偏上竖排很小的浅色“风味”二字,该二者上部为“红油”二字且经较小字体浅色显示,正面下部落款“郫县巧蜀坊商贸有限公司”,商品侧面载有“制造商:郫县巧蜀坊商贸有限公司,地点:平乡县麻头寨康佳酱菜厂”。别的5家店肆的商品除利用上述标识外,侧面仅载有“制造商:平乡县康佳酱菜厂”。另外,南京某干货店还销售与“郫县豆瓣”注册商标沟通标识的商品。

原告告状称,“郫县豆瓣”注册商标1997年5月经申请,于2000年4月21日注册通告,有效期已续展至2030年4月20日,其仅授权切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利用此证明商标。上述二被告企业在其出产的商品上利用与“郫县豆瓣”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郸县豆瓣”,从布局、偏旁、笔画等要领,与“郫县豆瓣”极为相似,极易使普通消费者夹杂,组成商标侵权,故要求二被告连带抵偿共计42万元,单一销售侵权商品的南京某干货店抵偿3万元。

被告巧蜀坊商贸有限公司则辩称,其所利用的系郸县风味豆瓣,从未利用原告商标,且所利用的“郸县”系对地名的公道利用,与案涉商标不组成近似,但同意遏制销售被诉侵权商品。并称被诉侵权行为时间短、水平低,其没有主观高攀的存心,原告主张法定抵偿却未提供相应损失证据,请求金额过高,认为其遏制侵权已到达消除影响浸染不需登报等。其他二被告经法院正当传唤未到庭应诉。

郫都区法院一审认为,我国商标法明晰划定,未做生意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利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可能在雷同商品上利用与其注册商标沟通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夹杂的,属加害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案中,涉案商品上利用的“郸县豆瓣”字样字体较大,属突出利用,有明明的提供识别成果,且与原告享有专用权的“郫县豆瓣”商标高度近似,以一般公家的留意力,很容易将“郸县豆瓣”误认为“郫县豆瓣”。相关证据证实,部门涉案商品上有二被告企业落款,部门涉案商品仅有单一企业落款,依法应认定为二被告企业配合实施了制造、销售被控商品的行为及康佳酱菜厂单独实施了制造、销售被控商品的行为。团结涉案“郫县豆瓣”商标有较高知名度,以及被控商品均非产自郫都区(原郫县)等环境,故认定被告康佳酱菜厂、巧蜀坊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组成商标侵权。综合思量“郫县豆瓣”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一连时间、策划局限及原告为避免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公道维权用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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