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载一审宣判一起污染情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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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万载一审宣判一起污染情况案
本报讯 (记者 胡佳佳 通讯员 张冀闽 宋萌辉)克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犯科处理废旧铅蓄电池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以污染情况罪别离判处被告人李某旺、周某民等7人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由被告人李某旺、周某民、韩某贤、朱某良、李某强、李某浩6人包袱生态情况修复用度938974.2元。
2016年底,被告人李某旺连续纠集被告人周某民、韩某贤等人,在无危险废料策划许可证的环境下,先后租用6个客栈,对犯科收购来的废旧铅蓄电池举办砸碎拆解,得到废铅板。另外,其还先后租用7处厂房,将废铅板炼制成铅锭,以此销售赢利。其收购的废旧铅蓄电池主要来自江西宜春、抚州以及湖南、福建等地,数量达1.4万余吨,个中3000吨是从被告人周某华处收购的。2019年9月,宜春市生态情况局将某炼铅点查获,现场查扣冶炼出产设备1套、铅锭46.82吨、废铅板33.42吨等物。经判断,犯科拆解、冶炼行为造成泥土铅、砷严重超标和大气污染,污染泥土645.92立方米,累计排入大气情况中的含铅烟尘量2.899吨、二氧化硫量36.28吨,共需生态情况修复用度938974.2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旺、周某民等6人犯科采购并处理的废旧铅蓄电池达14000余吨,且对周围生态情况造成严重污染,效果出格严重;被告人周某华犯科销售废旧铅蓄电池给被告人李某旺等人举办犯科炼制铅锭,效果出格严重,其7人的行为组成污染情况罪。李某旺、周某民、韩某贤、朱某良、李某强、李某浩6人配合实施污染情况的违法行为,粉碎了生态情况,损害了社会民众好处,依法该当包袱相应的民事责任。综合各被告人在该案中的浸染、悔罪立场以及主动缴纳了全部的生态情况修复用度、判断费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讯断。
该案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暗示不上诉。
(责编:胡园(实习生)、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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