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依法审理王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
为依法查明事实,我们反复研究该案涉案人员之间相互联系的相关供述部分,并认真审查公安机关调取的涉案人员之间的通讯记录。从白天看到夜晚,拼拼凑凑、填填补补,从细微的关联线索中找出各涉案人员在作案时间段内行为的破碎片段,通过相互印证的证据将时间线串联,从而拼出一副完整的枪击械斗场景——易祝平是“故意杀人案”中直接开枪射杀被害人的凶手,王猛则是易祝平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本案具体指挥、策划者和作案枪支实际调枪人。王猛在此案中起到最为重要的组织、指挥作用。
王猛得知易祝平欲调枪与被害人斗殴后,指挥手下帮易祝平调人调枪,其实质是以王猛为组织者、领导者的“二都帮”与以被害人为骨干的“街上帮”械斗争夺势力的延续,王猛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此案的指挥、策划者及作案枪支提供人,是本案的主犯,依法应当严惩。(陶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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