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歧视亚裔案:前校长否认 预计6个月后宣
中国侨网11月4日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亚裔控告哈佛招生歧视案在波士顿联邦法院经过15天开庭审理,当地时间11月2日双方律师结辩。原告“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主席布鲁姆(Edward Blum)称,由于案件复杂,预计法官需要六至八个月才能判决。双方律师接受访问时都称对获胜有信心,预计会上诉至最高法院。
资料图:哈佛大学举行毕业典礼。
SFFA律师休斯(John M. Hughes)总结提及,哈佛招生数据展现持续歧视亚裔,特别是“个人评分(Personal rating)”一项,亚裔分数年复一年低于其他族群,然而在庭审中,哈佛分析专家或证人,都无任何试图解释这一现象的证词,这是强有力的证明,哈佛招生系统中存在种族歧视。
辩方律师李威廉(William F. Lee)总结称,SFFA的目标是在招生抹去族裔考量。他自己也经历这40多年来哈佛和社会中族裔组成的变化,哈佛曾尝试完全放弃族裔,使用其他方式促进多样性,但发现不能接受其中的弊端和妥协。他强调,个人评分只是招生考量因素之一,而亚裔有很多其他项目,分数远高于其他族裔。即便存在隐含偏见,也不构成族裔歧视指控标准。
法官伯勒斯(Allison Burroughs)最后并未表达对任何一方的倾向,也未公开何时将给出最终决定。她感谢所有人,称双方律师的表现十分卓越,是她当法官经历以来最精彩之一。
哈佛前校长佛斯特(Drew G. Faust)1日作为哈佛方最后证人出庭作证,反复强调担任校长11年间,积极推动学校多元化,包括增加学生财务补助,以及组建包容和归属专责单位,提高族裔多样性,也见证亚裔学生和教职员人数增长。
佛斯特在接受哈佛方律师提问时谈到,最高法院过去三个肯定平权政策(AA)的判决先例,强调教育多元化的重要性。她说,哈佛重视各种多样性,而族裔很重要,因是社会要素之一。
SFFA方律师问及哈佛上世纪初歧视犹太裔,佛斯特说,这是哈佛历史上并不感到自豪的一个篇章,但不能与当前招生政策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