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催债微信”:“帮个忙”背后的贷款陷阱(3)
2018年5月,博兴县检察院受理本案,由检察官贾道国具体负责办理。“20多本案卷,摞起来能有半米多高,工作量很大。但比这更麻烦的是,证据也不够充足。”贾道国这句平静的话语里,道出了办案的曲折和艰辛。
“你说我骗人,要拿出证据来才行啊!”面对检察官的提审,王立民态度蛮横,极不配合。要锁定犯罪,让他心服口服,必须进一步完善证据。
历时三个多月的艰苦审查,他和同事多次对接银行调取交易流水明细,发现200多笔交易大多是通过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电子手段转账方式实现,但这方面证据有瑕疵,于是作出了“退回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
之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前往上海,对接“买单侠”公司总部,调取涉案人员名单,锁定被害人群的涉案金额和具体人数,提升证据的可信性;引导公安机关奔赴广州,调取支付宝相关转账记录,获取被害人群的交易明细。此外,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聘请省内权威会计事务所介入,对涉案的交易账目严格审计,出具了详细的《审计报告》,为完善证据链条补充了权威性书证。
2018年12月19日,博兴县检察院对王立民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博兴县法院一审判决,王立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案后说法
本案之所以出现被害人群庞大的情况,是因为被告人前期的业务较为正规严格,建立了稳健的信誉基础。而业务员和众多的“下线”客户之间,彼此因为互相熟悉,丧失了应有的警惕和原则。
王立民透支众多客户及其亲朋好友的信任,通过“帮忙顶业务”的谎言,办理了大批虚假贷款,从中牟取利润,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此案说明,在“熟人圈子”里,当“来钱快”的贪心凌驾于信任道德之上时,对被害人造成的身心双重打击将是异常沉重的。财物有价,信任无价,纵使再好的“朋友圈”也要讲法治,法律始终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终极武器”。
面对熟人或亲朋好友的求助,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自身财物交给他人。特别是涉及钱财来往时,对于熟人关系和原先的业务关系,更要慎重对待,多方了解,要知道对方干什么,更要知道自己干什么,这样就不会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案件告破,被告人已经受到法律严惩。但是通过这起案件,人们要切实敲响“思想警钟”。当把别人的信任以及熟人关系作为骗人手段时,只能得逞一时,不会得逞一世。被判入狱,名誉扫地,熟人亲情全无,这真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 贾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