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核安全观全面加强核安全监管(2)
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以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人才支撑、文化引领、社会参与、国际合作等为主体的核安全治理体系,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树立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阐述核安全观的核心内涵和核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构建核安全政策法规体系”,介绍我国核安全战略、规划和法规标准体系;第三章“实施科学有效安全监管”,分享我国核安全监管实践;第四章“保持高水平安全”,评价各领域核安全状况;第五章“营造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围”,展示我国核安全文化与公众沟通工作成效;第六章“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展现我国履行国际义务、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的努力。
具体而言,白皮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方位阐释核安全理念。白皮书阐明,中国秉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依法治核,预防为主、纵深防御,责任明确、独立监管,严格管理、全面保障”的核安全工作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基础上开展核能和平利用,统筹安全与发展、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国内与国际,全面系统推进核安全进程。
二是全过程梳理核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白皮书指出,我国制定实施国家核安全战略,核能利用从起步发展、适度发展到积极发展、安全高效发展,始终坚持安全第一,实现发展和安全两个目标相互促进、有机融合。为贯彻这一方针,我国每五年制定发布核安全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接轨国际、符合国情、系统完备、全面覆盖的法规标准体系,始终保持核安全政策的稳定性、系统性、法治性。
三是全景式展现核安全监管实践成果。白皮书介绍了我国核安全“三位一体”的监管机构,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放射性物质的全链条审评许可,对设计、采购、制造、建造、运行、退役等核安全有关物项和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执法,辐射监测的全覆盖全天候监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立体化、多维度展示了我国核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技术能力、队伍面貌,体现了我国核安全监管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全领域呈现核安全状况。白皮书全面公布核电、重要核设施、放射性废物、核技术利用、核安保、辐射环境质量等核安全领域的“成绩单”,呈现了我国长期持续保持良好水平核安全的全貌。截至2019年6月,我国大陆47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在役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18座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2座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保持良好运行安全记录,11台在建核电机组质量受控,未发生过国际核与放射事件分级表(INES)2级及以上的事件或事故。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核安保水平持续提升。全国范围内辐射环境质量优良,处于天然环境辐射水平范围内,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五是全视角阐明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立足国内,白皮书指出保障核安全需以人为本,人人有责、人人参与,强化政府引领、行业作为和社会参与,营造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围。放眼国际,白皮书指出和平开发利用核能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愿望,确保核安全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我国坚持公平原则,本着务实精神推动国际社会携手共进、精诚合作,共同推进全球核安全治理,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持续推进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