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献,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时代性提升,是新时代中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在传承与创新的结合中提升制度自觉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那天起就把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制度作为奋斗目标。在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性文件里,明确提到“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从井冈山、中央苏区到陕甘宁边区,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根据地建设的进程中努力探索新的社会制度。毛泽东等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已经积极探索和谋划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国家制度。1949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选举了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央人民政府,开启了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史。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通过的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我国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70多年来中国的国家制度为中国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在对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中,邓小平明确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提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到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从那以来,历届党的中央委员会都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大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大以来推进党和国家领导机构改革并将其推广到全国的所有治理层次,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站在了中华民族制度文明建设史的百年制高点。
在世界与中国的结合中创造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人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心态,自觉地向人类文明成果学习,又切实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在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创新,构建起了既具广阔国际视野,又有深厚中国传统,还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这个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最大限度地激发出中国人民的创新创造活力,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帮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