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定前行成绩特殊(3)
为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围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检查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等实施情况;为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围绕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执法检查年年有,如今的执法检查更显人大监督“刚性本色”。“人大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必须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监督,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在执法检查中,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反复强调。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落实情况是人大监督的重点。继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之后,2019年栗战书委员长再次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按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你们对水源地保护有什么应急预案?”“哪些信息应向市民公开?”“对于水质不达标的,有限期整改的要求吗?”……一连串的问题,直击法律实施中的短板。紧扣法律规定,检查组不放过一个漏洞。
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执法检查新举措频繁亮相:强化问题导向,梳理法律责任清单,紧扣法律规定查找问题;强化委托检查,专门听取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增强人大监督合力;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评估,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加大暗访和随机抽查的力度,点名曝光,动真碰硬。
“这些问题每年都会出现,年年审,年年有。建议能否由审计署牵头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部门的联动机制,切实减少屡审屡犯的问题。”2019年1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与会人员分组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时,杜黎明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与他一样,委员们共同关注到了一个审计整改的老问题:审计查出问题处理过程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的追责问责偏“宽松软”,屡审屡犯情况仍时有发生。委员们建议,健全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这样的监督,中肯实在!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作为人大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备案审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9年,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53件、地方性法规1391件、司法解释41件,审查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138件审查建议。目前已形成党委、人大、政府、军队等各系统分工负责、相互衔接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延伸到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这一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去年6月17日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在全国人大代表阳海玲看来,“这不仅是一份措施通报,更像是一份写给代表们的‘家书’,为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保障。”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对基层实际情况很熟悉。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最主要的方式。一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涉及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让代表的呼声有回应,让人民的诉求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