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19-02-02 22:43:58
浏览

  今年3月,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健全人大制度、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决策部署,对加强和拓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做好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的监督职能。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和中央全会决定等重要文件中,专门就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高度重视,充分表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作用。

  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审查批准预算、决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按照党中央要求,根据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完善程序和方法,有利于让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利于有效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往政府预算审核管理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主要是赤字规模和预算收支平衡状况,预算管理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重投入轻产出、重分配轻执行等情况。做好这项改革工作,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为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作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重要举措,这项改革有利于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做好这项改革工作,使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更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利于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能够更好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进一步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运行机制、实现方式和途径;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以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为依据,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有利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利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人大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方面。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作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完善预算制度、深化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管理、规范预算行为,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

  二、全面把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程序方法

  《指导意见》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政治站位高,内容丰富,措施有力,要求明确。我们要全面把握这项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程序方法。

  (一)把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总体要求。《指导意见》对人大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方法,必须思想上认识到位、工作中贯彻落实。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预算审查监督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坚持围绕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要自觉服从服务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大局、本地区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方向,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依法开展审查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严格按照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以法律为依据,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结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制约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等,找准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追踪点,加大工作力度,持续跟踪监督,推动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坚持积极探索与扎实推进相结合。要从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国情、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既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又认真研究总结预算审查监督经验做法和规律,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把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主要内容。《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党中央改革部署要求和预算法、监督法规定,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全口径审查,就是人大要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实现审查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全过程监管,就是人大预算监督要从过去的以对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预算执行结果报告的“事后”监督为主,进一步向预算草案编制前和政策制定前的“事前”环节延伸,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过程和政策实施过程的“事中”环节的监督力度,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各环节紧密衔接、相互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