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权利睡大觉 律师发布超华科技索赔最后征集令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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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超华科技(维权)(002288)好消息不断。根据公告,它最新获得政府补贴300万元,同时它公告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筹集资金18亿元。知名证券维权专家、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表示,如果该预案获批,超华科技未来日子肯定会好过太多。(超华科技维权入口)

  2017年12月16日,超华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投资者对超华科技的索赔诉讼始于2017年12月16日。李修蛟律师提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超华科技虚假陈述索赔诉讼的时效是三年,因此,超华科技索赔诉讼的时效届满时间是2020年12月15日。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即使是符合索赔条件,如果公司不愿意赔偿,投资者将失去胜诉赔偿机会。

  至今为止,绝大部分的投资者索赔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均判决合格的受损投资者胜诉,赔付比率较高。超华科技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再审,亦已被驳回。

  李修蛟律师说,根据公告信息,超华科技2017年第三季度约有8万股东人数,基本上是符合索赔条件的,但目前参与诉讼索赔的大约仅有5%左右,不足4000人,绝大部分的让权利在睡大觉,不知醒悟,不知道通过索赔挽回损失。

  超华科技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为2015年4月29日、揭露日为2017年9月5日、基准日为2017年11月20日。因此,超华科技受损投资者的索赔条件是: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含当日)之间买入超华科技股票且持有至2017年9月5日之后的受损投资者,不管是后期卖出或继续持有,只要存在损失,都具备获赔的资格。

  李修蛟律师指出,从他们参与超华科技索赔诉讼的情况看,如果愿意和解,从提起诉讼到拿到赔偿款,大约在3个月之内。希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维权,参与超华科技索赔的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表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超华科技开始打印至2017年11月20日)、律师提供的起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以及包括手机电邮地址的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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