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停止10月底批捕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26件29人(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2-28 1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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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窃正在利用中的社会灵活车通行阶梯上的窨井盖,足以使汽车、电车产生倾覆、破坏危险,该当以粉碎交通设施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付涉窨井盖刑事案件,要增强备案监视,确保惩办结果。

  【根基案情】

  被告人高某民,男,1963年2月3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夫,住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某村。

  2020年8月27日破晓4时许,被告人高某民窜至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都市快速干道由西向东骨干道,用事先筹备好的撬杠,将路面上的三块铁质下水道井盖撬开盗走。后高某民在现场休息时被公安构造抓获。公安构造从高某民处提取并扣押被盗下水道井盖三块、撬杠一根。

  【诉讼及履职进程】

  2020年上半年,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查看院在事情中相识到辖区内主要路段灵活车道窨井盖被盗多达40余个,遂派员前往辖区派出所查询报案记录、相识环境,具体查察现场,发明公安构造对此仅以治安案件备案观测,遂依法举办监视,要求对此类案件以涉嫌粉碎交通设施罪备案侦查。

  2020年8月27日破晓4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西安市灞桥区都市快速干道有人偷窃下水道设施。民警达到现场后抓获犯法嫌疑人高某民。8月27日,公安构造对犯法嫌疑人高某民以涉嫌犯粉碎交通设施罪备案侦查,8月28日将高某民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高某民被依法逮捕。

  10月12日,公安构造以高某民涉嫌犯粉碎交通设施罪向灞桥区人民查看院移送审查告状。灞桥区人民查看院于10月16日提起公诉。高某民认罪认罚,签署了具结书。思量到高某民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本领,查看构造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简直定刑量刑发起。11月9日,灞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以粉碎交通设施罪对被告人高某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该讯断已生效。

  【典范意义】

  增强涉窨井盖案件的备案监视,是有效贯彻落实“两高一部”《关于治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一环。陕西查看构造在履职中发明,内地公安构造对付涉窨井盖刑事案件仅以治安案件备案观测,遂依法举办监视。通过查看构造的备案监视,依法将犯法嫌疑人刑事追诉,确保了不枉不纵的司法办案结果。查看构造主动提前参与,引导侦查,提出具体的取证意见,从源头上把关案件质量。查看构造还依法对本案合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快捕快诉。法院实时审理并当庭宣判,采用了量刑发起,办案实现了三个结果的有机统一。

 三、河南张某生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案

  【要害词】

  偷窃窨井盖  以危险要领危害民众安详罪  改变案件定性

  【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