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出格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抉择(全文)(2)
七、香港出格行政区该当依照本抉择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出格行政区根基法》附件一《香港出格行政区行政主座的发生步伐》和附件二《香港出格行政区立法会的发生步伐和表决措施》,修改香港出格行政区当地有关法令,依法组织、规管相关选举勾当。
八、香港出格行政区行政主座该当就香港出格行政区选举制度布置和选举组织等有关重要环境,实时向中央人民当局提交陈诉。
九、本抉择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两会受权宣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出格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