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给科研人员减负
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应坚持问题导向寻找差距,统筹推进减负与增效、配齐与配优、市场与政府“两手发力”,以确保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落地见效。
◎沙亦鹏
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而在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则提出: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资金等渠道解决。从“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到此次《意见》提出的“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标志着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已进入新发展阶段。
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治理创新,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科研经费管理的问题。
“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与投入快速增长。2013—2020年,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到2.3万亿元;2021年,在中央本级支出继续负增长的情况下,依然重点保障科技支出,安排预算3227亿元,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伴随着科研经费的增加,传统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如何对科研经费进行高水平管理?一方面要守住风险底线,避免其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另一方面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优化布局创新投入。
然而,很多科研人员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门外汉”。以科研经费报销为例,报销繁琐一直以来都是科研经费管理的痛点。科研人员对财经法规不熟悉,要学习研究;还要像会计一样收集、整理发票,跑财务交材料……这些都耗费了他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时强调,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创新、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要求,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逐渐走向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一方面,科研财务助理可以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从而让科研人员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更好地搞科研,激发了创新创造活力。另一方面,科研财务助理具有专业性的优势,可以当好科研人员的智囊与参谋,加强财务与科研工作的有效衔接,让科研经费管理更具有科学性。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实现了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内各环节的专业化分工协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人尽其才”,是中国特色科研经费改革发展的必由之路。
落实情况与改革目标有差距
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在解放科研人员、激发创新活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诸多问题。国家从“建立健全”到“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也对项目承担单位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各科研单位的落实情况与改革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