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4)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0-22 11: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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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将绿色发展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城市政府作为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主体,要定期开展体检评估,制定年度建设和整治行动计划,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体检评估结果。加强对相关规划实施的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发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撑作用。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研究,系统布局一批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加大科技成果集成创新力度。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相关标准。

  (四)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应用,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变革。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推动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智能化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奖励等机制,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建立省负总责、市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意见确定本地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作为工作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