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中新网广州11月25日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广东法院审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89.3万件、同比增长13.2%,其中涉财产权保护案件15.9万件、涉人格权保护类案件1764件、涉高空抛物案件16件、涉知识产权保护类案件14.1万件、涉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9万件。
记者从广东高院了解到,此次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包括惩治高空抛物行为、制裁污染环境侵权行为,以及保障财产继承人、未成年人、家庭妇女、受伤乘客、房屋承租人合法权益等内容。
典型案例涉及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多个范畴。其中,越秀区法院审理的“庾某娴与黄某辉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件适用民法典审理的案件,为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树立了法治规则;深圳中院审理的“深超光电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是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广东高院审理的“人防公司与粤兴和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是法院适用民法典“自甘风险”精神审理的全国首宗帆船竞赛碰撞责任纠纷案,表明了司法对体育竞技精神的鼓励。(方伟彬 马卓尔 陈明蔚)
原标题:广东高院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