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严格核查学校办学资质 坚决杜绝“双重学籍”(2)
通知要求,加强学生资助监督管理。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严格核查学校办学资质,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坚决杜绝“双重学籍”、超学制年限资助等问题,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省市县每年定期开展学生资助核查工作,及时掌握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督导,将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对于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原标题:四部门:严格核查学校办学资质 坚决杜绝“双重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