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
依法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
最高法发布八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一批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据介绍,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体现了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的执行智慧。
优先执行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
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中,案例龚某等与珠海市某餐饮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兑现农民工工资,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广东省珠海市某餐饮公司以受疫情影响为由与所有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仅向员工发放了1000元的生活费。后经法院判决,该公司应向龚某等48名员工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30万元,龚某等48名员工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该案诉讼程序时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有逃避债务的嫌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通过实地调查、传唤被执行人总经理李某、财务总监万某接受调查发现,李某系被执行人的主要负责人。其后,执行干警再次责令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但李某表示已如实向法院申报,并无财产可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公司并非无履行能力。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并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珠海市某餐饮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当即向法院执行款收款账户支付150万元,剩余80万余元分两月支付完毕。
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珠海市香洲区法院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到实处,将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涉农民工工资类案件做到优先执行、优先兑现,用足用好调查和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更快履行欠薪义务,全心全力为“护薪”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例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中,执行法院及时、准确固定了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完整证据链,在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的同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法律文书,并借助当地村委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功能,最终促成案结事了,以最小的执行成本成功执行完毕,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判处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
在案例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中,中国民生银行分别诉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欠款纠纷案,在案件审理期间,丁某杨等人串通各自亲属在法院保全前以各自房产为虚构的借款设定抵押并进行了公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院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了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名下的两处房产,其亲属则以抵押权为由申请在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此外,其亲属以虚构的借款在异地起诉,并取得了生效判决,其持判决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因抵押借贷存疑,执行法院向两案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就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等法律规定作出释明,各当事人仍坚称抵押借贷真实存在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后执行法院调查确认,借贷的事实并不成立。执行法院对两案被执行人虚构债务、虚假抵押、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行为作出了总计罚款60万元的决定,因虚假诉讼取得的判决亦被再审撤销。今年3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本案根据联动机制实现快移、快侦、快诉和快审。移送起诉期间,被执行人丁某杨夫妇将其所涉全部债务履行完毕。4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各被执行人从拘役六个月(缓期执行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