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2021”专项行动查获一批“三假”案件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08 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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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风2021”专项行动查获一批“三假”案件

  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题:“秋风2021”专项行动查获一批“三假”案件

  新华社记者

  今年以来,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简称“三假”)侵害群众利益、干扰基层社会秩序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大力开展“秋风2021”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及时查处一批“三假”案件,维护了新闻出版传播秩序。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7日公布12起典型案件。

  ——河北邯郸查获翟某磊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翟某磊化名“褚某娟”伙同牛某注册一家传媒公司,以该公司名义与第三方北京某书店签约取得某经贸杂志广告代理权及该杂志官方网站管理权限,并对外招收前端代理和后端编辑人员(均无记者证)。该团伙成员在翟某磊组织下,以该经贸杂志为依托,以杂志记者身份在河北、山东、陕西、山西等地,借媒体监督为名敲诈勒索企业和个人钱财累计64次,已查实20余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逮捕犯罪嫌疑人4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北京市审结一起假媒体诈骗案。冯某伙同他人先后以“中国法治新媒体法治实施编辑部”“法治中国”名义,谎称可以帮助上访人员解决涉访问题及为涉诉人员实现诉求,骗取相关人员信任后,再伙同他人从被害人处骗取钱财,共计骗取40余万元。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八万元。该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陕西渭南审结杨某攀假记者诈骗案。杨某攀曾为某报社临时聘用人员,离职多年,从未取得正式记者证。其假冒记者身份以能为他人办事为由,对刘某等7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31万余元。近期,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杨某攀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全部款项。

  ——山西朔州审结假记者团伙成立假记者站敲诈勒索案。刘某海、李某春先后设立“新闻讯——法制与新闻”“中国交通在线——山西频道”“2020新正闻”微信群及注册自媒体账号,成立虚假记者工作站,通过编发朔州市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负面新闻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

  ——河南查获卢某友等人依托假媒体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卢某友创建“金鹰快报”等自媒体网络平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田某、卢某贵、胡某勇、胡某鹏等人,冒充记者身份,以检举、揭发相关企业破坏环境、违规生产为由在网上发布负面文章,以删除文章需要支付费用为手段,先后实施新闻敲诈勒索犯罪28起,涉案金额55.1万元。

  ——辽宁丹东查获假冒电视台栏目组诈骗案。施某旭、林某、刘某明以中视传媒(大连)公司名义成立“中国中央数字电视‘关心下一代’栏目组”,并建立标识“CCTV、中国中央数字电视”等字样网站,先后在辽宁、江西、内蒙古、河北等地进行诈骗,非法获利超45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陕西韩城查办“6·12”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去年6月以来,根据举报,韩城市公安机关侦破系列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件。经查,段某某等一批人,虚构记者身份,以反映环保问题为由,以负面曝光相要挟,敲诈该园区多家化工企业钱财,涉案金额一百余万元。目前,3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