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生态环境局原局长刘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08 1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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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勇,汉族,1968年12月出生,1985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万州区高梁镇副镇长,万州区沙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万州区沙河街道党工委书记,万州区双河口街道党工委书记,万州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0月,刘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万州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次年,刘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0年12月,万州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勇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刘勇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3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极度自负,认为被提拔是因为自己能力强;恣意妄为,在单位大搞家长制

  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运用权力,掌权为公,执政为民,就会使权力造福人民;滥用权力,掌权为己,以权谋私,就会使权力造祸人民。“刘勇就是滥用权力的反面典型。”办案人员说。

  1982年,刘勇从职业学校毕业,待业3年后,他进入四川省万县地区(今重庆市万州区)某公司工作。1986年,他前往部队服役。1990年,刘勇由义务兵转业,被安排在万县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当打字员。经过转干后,1998年,他被提拔为高梁镇副镇长。2004年,他被安排任万州区沙河街道党工委书记,成为万州区11个街道办事处中最年轻的党工委书记。

  一路顺风顺水的刘勇自负地认为当上党工委书记是因为自己能力强,与组织的培养关系不大。“我从一名小小的打字员到街道‘一把手’,是干了不少成绩的。”他时常向他人吹嘘自己,在周围人的阿谀奉承、恭维讨好中,他逐渐飘飘然。

  “有的犯错误的干部是被‘温水煮青蛙’,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一步一步滑向深渊,而我是一开始就将自己廉洁从政的要求放得很松、守得不紧。”刘勇自我剖析道。

  作为单位主要领导,刘勇长期忽视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他坦言道:“我每一次参与单位的学习都做足了表面文章,但就是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只是应付上级,交个差。”

  思想偏一寸,行为就会偏一尺。缺乏党性锻炼、极度自负的刘勇毫无纪律规矩意识,恣意妄为,在单位大搞家长制。“刘勇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从不经集体研究,还违规借调任用干部,严重破坏了单位的政治生态。”办案人员说。

  在担任沙河街道、双河口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他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直接决定将移民联户自建房等项目交由自己指定的建筑商承建,甚至不召开街道党工委会,擅自决定征地统建还房剩余门面和住宅的处置。

  2016年6月,刘勇在双河口街道任职时的一名班子成员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同年9月,刘勇调任万州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在未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的情况下,他擅自将这名受处分不久的区管干部借调到下属国有公司任职,主抓环保项目。

  “在刘勇看来,‘一把手’就是‘大哥’,班子成员都是他的‘小弟’,他从来不遵守规章制度,仅凭谁与他关系好、对他‘胃口’就提拔重用谁。”办案人员说。在任沙河街道、双河口街道、万州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一把手”的17年时间里,他专横霸道,毫无顾忌,一心想着独揽大权,完全背离了初心使命。

  公权姓公,一丝一毫不能私用。然而,刘勇却奉行“有职有权,办事不难;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人生信条”,错把组织交付的“责任田”当作自己为所欲为的“跑马场”,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抛之脑后,逾规越矩,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贪婪无度,采用多种手段捞钱,企图用“市场行为”为违纪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