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贵州省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
针对督察组指出的多个问题,罗甸县副县长陈大奎坦承:“我们对自然保护地的认识有偏差,在斑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才引起重视。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时的批复要求,管理确实没有到位,执法不严。”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认为,罗甸县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未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方面严重失职失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黔南州监督指导不力,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频发,保护鱼类及其生境受到严重影响。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12月22日,在这一典型案例被通报后,黔南州及罗甸县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已经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正在抓紧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全力以赴高质量地抓好问题整改,做好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各项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人民日报记者 刘 毅
原标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贵州省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