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2)
7.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香猪保种繁育扶贫产业示范基地和巴马香猪生态循环养殖示范基地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案。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日常监督中发现,巴马瑶族自治县上述两个项目违法占用林地3.30公顷(49.50亩),其中国家二级公益林共2.44公顷(36.60亩)。2021年6月10日,巴马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9月16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10月20日,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82146元。该项目正在补办使用林地手续。县纪委监委同步问责,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被全县通报批评,5名有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8.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隔江村马惊平安石场违法占用林地案。2019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黎埠镇隔江村马惊平安石场违法占用林地1.70公顷(25.56亩),进行采石采矿。经国家林草局广州专员办督办,2020年1月16日,阳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同年4月27日,案件移送至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7月28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阳山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90840元。目前,涉案林地已恢复植被。
9.云南省楚雄市核尔思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案。2021年3月,国家林草局云南专员办日常监督中发现,楚雄市核尔思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违法占用林地1.28公顷(19.20亩),半年内被连续行政处罚4次。经云南专员办督办,2021年4月7日,楚雄市林草局将该案移送楚雄市公安局。8月27日,楚雄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要求行政处罚。9月17日,楚雄市林草局作出处罚,罚款336245.5元。目前,涉案林地已恢复植被。楚雄市对1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10.辽宁省清原县毁林种参案。2021年4月,群众信访反映辽宁省清原县存在毁林种参问题。国家林草局长春专员办多次现地督办,及时纠正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经查,辽宁省清原县毁林种参面积77.72公顷(1165.80亩)。7月13日,清原县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440246元。目前,涉案林地已复绿。清原县对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11.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刘某毁林开垦案。2019年全国森林督查发现,定边县白泥井镇大水村存在毁林开垦问题。经查,刘某毁林开垦面积1.76公顷(26.40亩)。2020年7月,定边县公安局刑事立案;2021年6月,该案已移送定边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中。目前,涉案林地已恢复植被。定边县对4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2.福建省上杭县南阳镇“赖坑”山场康某富盗伐林木案。2021年4月,上杭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杭县南阳镇“赖坑”山场存在乱砍滥伐林木问题。国家林草局福州专员办与福建省林业局对该案联合挂牌督办。经查,2020年下半年-2021年4月,康某富在上杭县南阳镇南坑村“赖坑”山场盗伐林木1526株、蓄积232立方米。2021年4月23日,上杭县公安局立案侦查;7月27日,上杭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月,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康某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
原标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报12起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