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公布(6)
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发生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腐蚀导致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集贸市场涉事故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排出的火星发生爆炸。主要教训:一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涉事燃气管道改造时违规将管道穿越集贸市场涉事故建筑物下方,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十堰东风中燃公司持续5年未对集贸市场下方河道下面相对危险的区域开展巡线。十堰市燃气主管部门先后开展多次专项整治,均未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二是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从群众报警到爆炸发生长达1小时,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及其现场巡查处突人员未能及时疏散群众,未按预案设立警戒、禁绝火源、疏散人群,未立即控制管道上下游两端的燃气阀门、保持管道内正压,在未消除燃爆危险的情况下向相关救援人员提出结束处置、撤离现场的错误建议。三是涉事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十堰东风中燃公司对130次燃气泄漏报警、管道压力传感器长时间处于故障状态等系统性隐患熟视无睹;任命未取得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的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任命从未参加过业务培训,不了解巡线职责,不会使用燃气检漏仪的人员担任巡线班组负责人。四是安全执法检查流于形式。燃气管理部门对燃气企业执法检查121次,但未对违法行为实施过一次行政处罚。
4.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6·13”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
2021年6月13日10时30分许,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42万元。发生原因是,作业人员准备抽排污泥暂存池内的污水和污泥浆时,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池内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逸出并积聚,作业人员吸入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中毒和窒息,施救人员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主要教训:一是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到位,新改扩项目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落实。二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缺失,邑丰食品公司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票审批制度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风险辨识和安全条件确认,未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安全风险提示,安全管理缺位、应急处置失当、员工盲目施救。三是地方政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三个必须”要求不到位,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和力量弱化,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及时发现邑丰食品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5.河南商丘震兴武馆“6·25”重大火灾事故
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震兴武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发生原因是,震兴武馆临街门面房一层北侧住房阁楼下层房间内使用蚊香不慎引燃纸箱、衣物等可燃物所致。主要教训:一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震兴武馆没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营者及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未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防火检查巡查。二是彩钢板加剧火灾危害。一层起火房间采用聚苯乙烯夹心彩钢板隔断,起火后迅速突破蔓延,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涌入二层宿舍区,造成火灾快速蔓延和人员死亡。三是违规住宿经营二合一。震兴武馆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在临街门面房二层设置学员宿舍,违规集中住宿学员,由于没有采取实体分隔,且只有一部敞开式内楼梯,烟气通过楼梯迅速向上蔓延。四是违规设置防盗窗。起火建筑二层东侧窗户设置防盗窗,在楼梯被烟气和火焰封堵后,房间内人员无法通过窗户逃生。五是地方政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力,发现无证办学未采取措施依法取缔,非法校外培训活动长期存在;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使用彩钢板、安装防盗网等严重安全隐患,伪造检查记录;未建立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指导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不到位。
6.江苏苏州四季开源酒店“7·12”重大坍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