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夏长江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原陕西省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夏长江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由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夏长江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夏长江利用担任原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挪用公款,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为他人在旧城改造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