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全文内容)(3)
构建责任共同体。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构建责任共同体,就是坚持多边参与、多方参与,积极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发挥联合国在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中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各主体作用,建立相互信任、协调有序的合作。完善对话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制定网络空间治理规范,更加平衡地反映各方利益关切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使治理体系更公正合理。
构建利益共同体。互联网发展治理成果应由世界各国共同分享,确保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人群平等享有互联网发展红利。构建利益共同体,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技向善,提升数字经济包容性。加大政策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产品、服务、流程、组织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让中小微企业更多从数字经济发展中分享机遇。注重对弱势群体的网络保护,加强网络伦理和网络文明建设,推动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培育良好网络生态。在全球范围内促进普惠式发展,提升广大发展中国家网络发展能力,弥合数字鸿沟,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助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有效落实。
(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原则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网络主权。《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同样适用于网络空间。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应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治理模式和平等参与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权利。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制定有关网络空间的公共政策和法律法规。任何国家都不搞网络霸权,不利用网络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不侵害他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维护和平安全。实现网络空间的安全稳定,事关人类的共同福祉。各国应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确保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安全。各国应反对网络空间敌对行动和侵略行径,防止网络空间军备竞赛,防范网络空间军事冲突,防范和反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的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各方应摒弃冷战思维、零和博弈、双重标准,以合作谋和平,致力于在共同安全中实现自身安全。
促进开放合作。开放是开展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的前提,也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条件。各国应秉持开放理念,奉行开放政策,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共同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积极搭建双边、区域和国际合作平台,强化资源优势互补,维护全球协同一致的创新体系,促进不同制度、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在网络空间包容性发展。反对将网络安全问题政治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反对狭隘的、封闭的小集团主义,反对分裂互联网,反对利用自身优势损害别国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链安全。
构建良好秩序。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提倡自由,也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既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都应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润网络空间、涵养网络生态。
二、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治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