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3-07 11: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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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立法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效能,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

  修改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的功能作用,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三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总结吸收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此次修改立法法是部分修改,对确有必要修改的予以修改完善;属于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作修改。四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同步推进、内在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五是遵循宪法的原则和规定,注意处理好与近年来新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关系,做好衔接,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法修改工作。2022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和汇报,为立法法修改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遵循。

  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2年初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认真研究,提出了立法法修正草案。期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二是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组织对修改立法法有关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三是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地方人大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将修正草案印发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五是到部分地方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近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实践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