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推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例(3)
2021年10月下旬,黄某等25人到泉州台商投资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反映被拖欠劳动报酬共约96万元。接到投诉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和法援律师立即深入企业开展调查。查证属实后,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指派工会法援律师组织调解。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区总工会协助职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区总工会充分发挥“园区枫桥”机制优势,就地组织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多部门人员,在基地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裁前调解,经不懈努力和持续跟进,25名职工最终拿到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工会会同法院、人社、司法等单位建立职工法律服务阵地,形成“园区枫桥”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劳动关系领域的生动实践,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探索和有益经验。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探索多元化解劳资矛盾一体化维权模式,联合区综治办、民生保障局和法院,集中设置“两室两庭一站”,即职工法律援助室、职工劳资纠纷调解室、劳动仲裁庭、劳动法庭和台籍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为职工维权提供法律咨询、调解、仲裁、诉讼“一站式”服务,促进了园区劳动关系和谐,得到企业、职工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江西省九江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职工工伤权益案
2019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某金属机械加工厂职工李某在作业中右手被机器砸伤致手指骨折。李某请求企业为其申报工伤,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推脱。因企业未提供相关资料,人社部门无法为李某办理工伤认定。九江市总工会接到李某求助后,迅即启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程序,向企业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为企业负责人释明法律,同时向同级人社部门提出个案监督建议。在九江市总工会和人社部门的协作配合下,企业为职工出具了工伤认定手续,职工被认定工伤并获得赔偿。
实践中,一旦企业怠于履行申报工伤及相关义务,职工往往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维权。为推动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问题,九江市总工会在《江西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制定过程中,明确建议增加“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请求工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会应当收集、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对不予受理或不予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向工会作出书面答复”等有关内容,并最终被采纳。通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发现问题,系统分析问题,进而提出对策,再推动将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转化为具有普适性的法律规范,从个案法律监督上升至立法层面的制度设计,从源头上解决一类问题,体现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使命和意义,也是工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具体体现。
山东省青岛市某企业返聘人员权益保障案
青岛市即墨区某大型服装智能制造企业有员工约2000人,劳动用工风险一直困扰着企业管理人员。2021年10月,即墨区总工会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制定了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退休返聘人员张某、李某每天骑摩托车上下班,二人住址距离单位较远,职业伤害风险较大。另据了解,张某曾在2020年12月因路面湿滑,上班途中骑摩托车摔伤。随后,监督员将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向企业工会进行了汇报,并建议企业为退休返聘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经研究,建议最终被采纳,既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又降低了企业劳动用工风险,实现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双赢。该监督员也因此获得了企业的“金点子”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