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批捕涉农资犯罪313人、提起公诉843人
央视网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农资犯罪179件313人,提起公诉465件84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99件11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6件85人。
该批典型案例分别是: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谢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龚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张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化肥,假冒注册商标案;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5件典型案例涉及到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多个领域,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参与农资安全领域综合治理,能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的积极作为。在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自己种植收获的“希森6号”马铃薯商品薯装袋后冒充“希森6号”马铃薯种薯向农户销售。结果种植后,少部分种子没有发芽,部分种子生长过程中出现植株发黄、根部发黑腐烂和地下薯块腐烂现象,经认定,涉案种子造成农户损失47万余元。陕西省靖边县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8月30日,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同时,针对案件反映出的当地种业生产、销售行政监管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执法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助推行政监管机制更为完善。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
2021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将自己种植收获的“希森6号”马铃薯商品薯装袋后冒充“希森6号”马铃薯种薯向陕西省靖边县张某某等农户销售,销售金额共计8.3万余元。张某某等农户共种植129余亩土地。种植后少部分种子没有发芽,部分种子生长过程中出现植株发黄、根部发黑腐烂和地下薯块腐烂现象。经陕西省榆林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鉴定:田块马铃薯品种为“希森6号”,感染黑胫病主要原因是种薯带菌。经靖边县农业农村局测产鉴定,张某某等农户种植的马铃薯,平均亩产1225.9千克。经靖边县物价服务中心进行价格认定,涉案种子造成每亩损失价格为3600余元,共计造成张某某等农户损失47万余元。
2022年5月26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诉。2022年8月30日,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王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案例二
谢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
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毛某某等人利用网络平台销售百草枯原液,销售金额分别为120万余元至15万余元不等。被告人谢某某、张某某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毛某某等人处购进百草枯原液,加工后冒充“敌草快”等除草剂农药销售,销售金额分别为54万余元、45万余元。2020年1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宋某某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谢某某、张某某处购进上述农药后向他人销售,销售金额为137万余元。上述被告人均明知百草枯在我国禁止销售和使用,宋某某等人明知上述农药中含有百草枯成分。经江苏省盐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涉案农药中均含有百草枯成分,不含敌草快或草铵膦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