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官员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27亿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08-14 19: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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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顽疾,进一步引导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8月11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将近年来省纪委监委查处的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山西省运城市人防办主任王新征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27亿余元位列其中。

  据通报,山西省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新征在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工作中违规用权、玩忽职守。

  2011年至2018年,王新征在担任运城市人防办主任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101个工程项目的易地建设费不能依法征收,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27亿余元。在落实《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有关规定中,违规降低15个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防护等级。此外,王新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王新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

  王新征,男,汉族,1958年4月生,山西临猗县人,本科学历,1975年1月参加工作,197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6月,任绛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2005年1月,任平陆县委副书记;2006年6月,待安排;2006年12月,任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调研员;2008年4月,任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主任;2009年11月,任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1年5月,任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18年6月退休。

  经查,王新征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长期违规使用公车、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收受礼金,违规发放补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降低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防工程审批、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王新征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新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山西省纪委监委8月11日的通报指出,此次通报的5起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威信,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暴露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虽然身处重要岗位、肩负重要职责,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消极懈怠。这些问题表面是责任问题,本质是作风问题,核心是政治问题。

  究其根源,主要在于:

  政治自觉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停留在喊口号、空表态,没有转化为实际行动;

  宗旨意识淡薄,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

  进取精神丧失,失去了有所作为、大有作为的干劲和冲劲,产生消极心态,不愿较真碰硬,回避矛盾、掩饰问题,慵懒散慢浮,冷横硬推脱;

  管党治党责任悬空,所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

  通报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深入对照检视自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担当作为,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