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关于全球治理变革和建设的中国方案》(2)
中国主张政治解决伊朗核、叙利亚、苏丹、利比亚、也门等地区热点问题,支持中东地区国家独立自主探索发展道路,团结协作解决地区安全问题,维护地区长治久安。中国支持非洲国家以非洲方式解决非洲问题,推动非洲大陆恢复和平稳定,支持非洲国家和人民自主选择的现代化道路。支持非洲在国际事务中以一个声音说话,不断提升国际地位。中国将同非方深化团结协作,共同落实“支持非洲工业化倡议”、“中国助力非洲农业现代化计划”和“中非人才培养合作计划”,助力非洲一体化和现代化事业步入快车道。中国坚决反对个别国家对他国滥用单边制裁和“长臂管辖”,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创造条件。
中国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反对将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与特定国家、民族、宗教挂钩,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反对将反恐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反恐应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源头消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中国支持联合国发挥中心协调作用,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反恐能力建设,推动国际反恐形成更大合力,并着力应对新兴技术带来的挑战。
核武器用不得、核战争打不得,国际社会应共同反对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支持在五核国领导人关于防止核战争的联合声明基础上,为减少战略风险进一步作出努力。应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原则循序渐进推进核裁军,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切实履行核裁军特殊、优先责任,继续有效执行《新削减战略武器条约》,以可核查、不可逆和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实质削减核武库,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是战后国际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作用不可替代。国际社会应平衡推进条约三大支柱,共同维护条约权威性、有效性和普遍性。
中国高度重视核安全,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努力打造全球核安全命运共同体。核安全是核能发展和核技术应用的生命线,核能和平利用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为代价。日本政府应全面回应国际社会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重大关切,履行应尽的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义务,停止核污染水排海行动,以真诚态度同周边邻国充分沟通,接受严格国际监督,确保核污染水以科学、安全、透明的方式得到处置。
中国致力于维护《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权威性和有效性,实现无化武世界的目标,敦促日本加快日遗化武销毁进程,坚持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为准绳妥善处理化武热点问题,反对政治化,积极推动化学领域和平利用国际合作。
二、完善全球发展治理,共谋全球可持续发展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呼吁国际社会增进团结互信,坚持发展优先,携手应对挑战,为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重回正轨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