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发布《关于全球治理变革和建设的中国方案》(5)
科技进步和发展丰富了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深海、极地、外空、网络和数字、人工智能等成为全球治理新疆域。面对新形势新领域新挑战,要秉持和平、发展、普惠、共治原则,积极推动新疆域治理规则与时俱进,充分反映发展中国家意见、利益和诉求。充分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参与权、话语权和决策权。
科技成果应该造福全人类,而不应该成为限制、遏制其他国家发展的手段。少数国家不得将霸权思维渗透到新疆域治理中,泛化国家安全概念,以科技优势构筑“小院高墙”。各国应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历史性机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挖掘疫后经济增长新动能,携手实现跨越式发展。联合国应发挥核心作用,落实“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联大决议,确保发展中国家充分享受和平利用科技的权利,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同时有效应对科技发展带来的安全风险。中国将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同各国携手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促进互惠共享,为人类发展进步贡献中国科技力量。
人工智能的发展惠及各国,其全球治理也应由各国广泛参与。各方应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发挥联合国主渠道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注重发展、伦理先行等理念,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形成具有广泛共识的治理框架和标准规范,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确保各国共享人工智能技术红利。
国际社会应致力于维护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反对网络空间阵营化、军事化、碎片化,不得泛化国家安全概念,无理剥夺他国正当发展权利,不得利用网络技术优势,扩散进攻性网络技术,将网络空间变为地缘竞争的新战场。要摒弃单边保护主义,坚持开放、公平、非歧视原则,为国际海缆等重要国际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开放、包容的良好环境。中方支持联合国在全球数字治理和规则制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愿与各方一道就数字发展及全球数字治理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思路,凝聚国际共识,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制定数字治理国际规则。各方应坚持多边主义,坚守公平正义,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对话合作,完善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犯罪是各国面临的共同威胁,中国支持在联合国主持下,谈判制定一项具有普遍性、权威性的全球公约,为各国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构建法律框架。
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致力于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中国支持缔约国共同落实《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第九次审议大会成果,推动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工作组取得实质成果,不断强化公约机制,重启公约核查议定书多边谈判。同时,国际社会应共同倡导负责任的生物科研,鼓励所有利益攸关方自愿采纳《科学家生物安全行为准则天津指南》,以降低生物安全风险、促进生物科技健康发展。
海洋对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愿同各国携手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海洋秩序,在全球安全倡议框架下妥善应对各类海上共同威胁和挑战,在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在平等互利、相互尊重基础上推进海洋治理合作,维护海洋和平安宁和航道安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海洋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