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金额超亿元!三年三任辽宁公安厅厅长落马
央广网沈阳10月20日消息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10月19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22年,王大伟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辽宁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辽宁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红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孟冰等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腕表、汽车、翡翠挂件等财物,以及代为支付购房款、购物款,共计折合人民币5.5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大伟的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3月1日落马的王大伟曾长期在黑龙江任职,2013年,王大伟跨省任辽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7年2月,任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值得注意的是,王大伟此前两任公安厅厅长也均在两年前被查。
据媒体报道,2023年1月6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李文喜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亿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文喜曾于2002年5月至2011年3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
此前的2021年8月23日,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主动投案,其于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022年8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薛恒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薛恒被控受贿1.35亿余元。
至此,辽宁省公安厅连续三任厅长均被查,受贿金额均超亿元。
事实上,这两年,辽宁警界亦有多名厅官落马。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此前通报,2022年11月4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巡视员董雪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2022年5月17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刘乐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就在不久前的10月14日,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孙成伟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上述三人被查时,均已退休,退休时间最长的超过8年。而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家铎则在任上被查,2023年7月,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家铎涉嫌受贿、容留他人吸毒案提起公诉。
此外,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申海青,大连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杨耀威,辽阳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邱金,鞍山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陈志刚也于2021年11月—2022年11月间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辽宁省公安厅发布的消息,在中秋国庆假期的第二天,9月30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郑艺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从严从紧做好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从严管理、从严执纪、从严监督挺在最前,确保不走弯路、不走歪路、不走错路。(记者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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