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慈善法五大看点(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3-12-30 1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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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云新认为,新修改的慈善法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基础上,增加了职业限制,追责制度更加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从业人员更好约束自己的行为,推动慈善行业内部形成自律共识。

  看点四:建立健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制度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副秘书长陈斌告诉记者,近年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发展迅速,在筹款总额等方面表现亮眼,在帮助大病患者筹集医疗费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乱象。

  涂云新认为,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上,以慈善爱心为名,实则聚敛捐赠款项的现象时有发生;任由这种现象继续发展下去,必定会极大消耗社会大众的同情心。

  新修改的慈善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监管制度。

  法条中规定,个人因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对通过其发布的求助信息真实性进行查验,并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网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另行制定。

  “此次慈善法的修改,将有利于保护真实求助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推动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结构的优化调整。”涂云新说。

  看点五:强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合作募捐中的责任

  近年来,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现象越来越多。

  张晓青认为,这种合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慈善活力,扩大了慈善参与,但在现实中也存在合作方利用公开募捐开展商业活动、名为公开募捐实则为特定个人筹款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慈善事业公信力。

  此次慈善法修改进一步强化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在合作募捐中的责任,明确其未履行责任的法律后果。

  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对合作方进行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在募捐方案中载明合作方的相关信息,并对合作方的相关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负责对合作募得的款物进行管理和会计核算,将全部收支纳入其账户。

  “新修改的慈善法进一步明确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其加强对合作方的前期审核、过程监督、财务管理等,这对于维护慈善事业的社会公信力有积极促进作用。”张晓青说。

原标题:新修改的慈善法五大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