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发展 积极妥善应对国外贸易限制措施
2月7日消息,商务部等9单位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的意见。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有助于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对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新能源汽车贸易合作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服务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二、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
(一)鼓励海外研发合作。鼓励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高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依法依规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积极与国外研究机构、产业集群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融入全球新能源汽车创新网络,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设计、研发及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海外合规经营能力。鼓励行业组织、智库机构等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海外合规培训。及时跟踪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领域相关市场准入、环境保护、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法规,编发国别贸易指南。指导相关机构、行业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的绿色低碳标准研究,组织开展碳足迹管理等专题培训,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应对风险能力。(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因地制宜加强与海外相关企业合作。引导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在相关国家进行技术合作,构建各方共建共享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加强对海外市场研究,根据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指导新能源汽车及其供应链企业优化国际合作。(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海外维修等售后能力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自建海外营销售后服务网点和维修备件中心,积极运用数字技术开展远程诊断、技术支持等服务。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强与动力电池等配套企业的海外维修合作,开展维修技术人员培训,提高维修专业化水平。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一线提供维修服务,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商务部牵头,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培养国际化人才。支持行业组织、高校、智库机构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国际化课题研究,组织举办专题培训,提升企业职工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教育部、商务部,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国际物流体系
(六)优化运输管理。优化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出口相关环节程序,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关于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运输的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制定出台乘用车集装箱载运技术标准。在严格保障运输安全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动力电池铁路运输的技术方案。指导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物流企业按照水路运输危险货物有关法规做好出口运输申报的相关工作,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培训,提升申报效率。(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