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司法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08 21: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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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关于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规定明确,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电子文件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和移交。

  问:对规定的贯彻实施,下一步有哪些考虑?

  答:为确保规定顺利贯彻实施,下一步将抓紧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建成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事项基本要素国家、省、市、县四级统一,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打造政务服务全国“一张网”。二是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推动就近办、异地办、随时办。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机制,不断提升数据共享质量和效率。四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五是持续强化一体化在线平台安全防护和运营管理体系,确保政务服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六是完善配套制度,出台一体化在线平台运行管理规范以及平台建设运营中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性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