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4)
(四)建设覆盖广泛、集约高效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区位特点、人群特征、服务半径等因素,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统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互联互通的党群服务中心,打造党员和群众的共同园地。重点依托街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好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区(县、市、旗)有关部门要把服务窗口下移到街道、社区,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让党员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组织,享受便利服务。依托楼宇、园区、商圈、市场或较大的企业,建设特色鲜明、功能聚焦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保障和运行机制,真正把各类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党领导城市治理的坚强阵地和服务党员群众的温馨家园。
五、加强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压实领导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城市基层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定期专题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广一些地方成立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领导协调议事机构的做法,紧扣治理抓党建,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党建和治理“两张皮”问题。市、区两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直接推动。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政策保障和资源调配,共同做好工作。要把城市基层党建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二)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要率先破解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难题;其他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强化系统思维和工作统筹。抓好村改社区党建,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加快示范市培育和建设,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提高城市基层党建总体质量。
(三)夯实基础保障。结合机构改革强化力量配备,在编制、职数、待遇等方面加大对街道社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形成在基层集聚人才、在一线创业成长的鲜明导向。注重吸引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事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人才到社区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设立岗位等级序列,按规定落实报酬待遇,形成正常增长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增强职业荣誉感,引导基层干部努力担当作为。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社区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提升社区场所阵地服务承载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