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新行政复议机制 非常任委员主审避嫌官官相护(2)
这是一个由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患者投诉司法鉴定机构伪造鉴定材料以及故意作出虚假鉴定。通过仔细审阅案卷,她分析“伪造”“虚假”的法律构成要件,最终认定鉴定机构虽然存在做法不严谨、审核不仔细等不规范问题,但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伪造”“虚假”。
“据此,我建议维持司法鉴定投诉处理答复,行政复议委员会经评议,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孙志祥说,自己在行政复议中能够做到不偏不倚,没有任何预设立场看待问题,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建议,而这些建议在案审会中也都会得到尊重,并予以考虑。
据悉,每场案审会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都会详细调查,形成案件事实以及需要审议的事项目录,事先寄给参会委员,并在案审会上当面汇报。复议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多数票决”的原则进行决议,一些专业性较强、社会较为关注的案件也会交由非常任委员担任主持人,复议结果完全不受行政机关左右。
紧抓要案提效率
“并非所有复议案件都上会审议,行政复议本质上还是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公平和效率必须兼顾,这个大前提不能丢。”赵德关介绍说,复议委员会坚持把主要精力集中在重大、复杂、疑难和新型案件上,一般案件仍然按照常规程序,由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负责审理。
他向记者提供了如下一组数据:行政复议处每年进入实质审查的各类行政复议案件500余件,其中既有领导关注、百姓关心的重大案件,也有家长里短的普通案件。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自2011年10月成立以来,共审议各类重大、复杂疑难及新类型案件55件,但这55件案件中,作出维持系争行政行为决定的仅28件,撤销8件,确认违法6件,驳回5件,撤回申请终止7件,共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4件。
他当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凡是上会案件,纠错率高达63.7%。
“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就是要通过专家和社会参与,对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这类标杆性案件进行审议,帮助行政复议机关客观、全面、专业处理行政争议,既保证点上案件的解决,又能兼顾面上问题的发现,进而推动行政机关整体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赵德关说。
2012年,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审议一起案件中发现,很多文件中兼有政府信息和党委信息,如何公开有待明确。当时无论是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是《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都没有包含此类情况。
委员们一致建议研究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制度,最终复议机关和信息公开主管单位联合起草,由上海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在全国首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此外,通过案审会不仅解决个案问题,还就制度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复议建议书。
比如,在某健康管理公司不服卫生计划生育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的审理中,案审会的委员们发现对健康咨询领域的行政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模糊和空白,最后在个案纠错的同时,案审会建议向被申请人制发复议建议书,督促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厘清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与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每个行政复议案件审议,既是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一次审视,也是对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一次检验。复议委员会坚持个案审议与面上监督相结合,在个案审议、纠错止偏的基础上,发现、总结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制度问题,找根源、提对策,有力地推动了我们建章立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复议的倒逼机制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为复议插上两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