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26 16: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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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智能科学、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开展语言及视听认知表达、跨媒体内容识别与分析、情感分析等智能基础理论与方法研究,开展人机交互、混合现实等关键技术开发,推动类人视觉、听觉、语言、思维等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

 

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文化资源分类与标识、数字化采集与管理、多媒体内容知识化加工处理、VR/AR虚拟制作、基于数据智能的自适配生产、智能创作等文化生产技术研发;开展文化产品多渠道发布、多网络分发、多终端呈现等文化传播技术研发;开展文化产品价值评估与版权交易、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文化产品与服务质量评测等文化服务技术研发;开展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追踪、舆情分析与内容安全监管、文化艺术品鉴定等文化管理技术研发。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重点突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优化文化数据提取、存储、利用技术,发展适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数字化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

 

(二)完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把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作为文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鼓励各基地强化服务行业意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区域特色进行差异化发展,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支点、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合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在模式创新和融合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打造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示范区、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文化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先锋队。鼓励不同区域根据其文化、科技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构建各具特色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区域创新发展格局。

 

探索建立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培育产学研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创新格局。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领域的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创新基地。建立文化科技重大科研任务形成机制,从基础研究到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等创新链一体化设计。明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网络。

 

(三)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广。

 

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抓手,疏通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打通关卡,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加快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

 

完善全国文化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定期开展文化和科技融合成果展览交易,打造交流对接平台,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畅通技术转移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