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破除“SCI至上” 评价更科学(2)
《意见》指出,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我们应完善学术同行评价,真正发挥同行专家作用。在评审中,引导专家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代替专业判断,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审意见,并倡导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教育部科技司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要大力减少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等“三评”事项,评价指标、办法要充分听取意见,评价方式要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
记者注意到,《意见》中,有的表述为“不得”,如“在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直接挂钩”;有的表述则为“不宜”,如“学校在绩效和聘期考核中,不宜对院系和个人下达SCI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
教育部科技司负责人介绍,在涉及功利化倾向方面,使用“不得”,意味着明令禁止,坚决摒弃已有做法;使用“不宜”,是考虑到我国高校的发展水平还存在很大差异,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也不一样,给学校一定的政策灵活度。比如,文件中“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表明反对在学校层面做硬性规定,但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一些基础学科,导师和院系从科研能力培养、科研实践训练的角度出发,对学生提出相应要求是合理的,也是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
“教育部将通过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清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清查、拒不整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并追究领导责任。”教育部科技司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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