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破除“唯论文”导向 加快完善科技评价制度(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05 09: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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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推行论文评价代表作制度,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活动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同时,要适当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

二是分类提出科技活动的评价重点和要求。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使命完成情况,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突出成果质量和贡献,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评选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等。同时,对推行论文代表作的设定数量上限,引导科技人员更加关注论文质量,不以“数量论英雄”。

三是提出相关配套措施。破除“唯论文”导向的关键一招,是要避免论文与资源配置和利益简单挂钩。《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不允许使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同时,要打造中国高质量科技期刊,完善学术期刊预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等。

问:《若干措施》提出“三类高质量论文”,有何具体考量,又该如何正确把握?

答:为鼓励科研人员更加注重发表高质量论文,产出高质量成果,结合科技工作实践和科技人员需求,《若干措施》提出了“三类高质量论文”。对于“三类高质量论文”的研究成果,可按高质量成果进行考核评价,要发挥同行评议在高质量成果考核评价中的作用。

关于“三类高质量论文”的具体范围确定,一是考虑到高校、科研院所和学科建设等的差异性,明确规定“三类高质量论文”的具体范围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

二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可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

三是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目前,中国科协牵头组织实施的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已经公布第一批入选期刊名单,后续还将有序推出新的入选期刊名单。

问:《若干措施》提出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推行论文评价代表作制度,请问代表作具体由谁选取,又如何选取?

答:值得注意的是,论文代表作制度并非《若干措施》首次提出。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科技部在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中,已在国家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评价等中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取得了积极成效。《若干措施》将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制度化。

具体来说,论文代表作由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根据具体科技评价活动要求,结合已开展科研工作或取得的研究成果,自行选取;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论文代表作要展示对项目(课题)的支撑作用和相关性;对于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论文代表作要展示评价周期内原始创新能力、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国家重大需求能力等;对于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论文代表作要展示评价周期内成果水平、国际学术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的贡献等;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奖,论文代表作要展示成果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论文代表作,要展示已取得核心成果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

问:关于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有哪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