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重点专项申报指南(3)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8:00至5月25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6月1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1)“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8,010-58884892。
(2)“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咨询电话:010-58884828。
(3)“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1,010-58884896。
(4)“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6,010-58884848。
(5)“科技冬奥”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56,010-58884857。
(6)“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57,010-88225093。
(7)“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010-68104487。
(8)“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2,010-68104487。
附件:1.“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2.“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专题任务)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