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如何建?(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4-03 1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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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开资料看,上述两个中心建设基础较好,但“建设速度需要加快”。刘钒举例说道,“第一个中心获批一年后才正式注册事业法人实体,2018年才有首批项目签约入驻”。

分工明确与有机衔接之困

袁晓东指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从构想的提出到建设实施,是一个逐步深化的渐进过程。而这一过程与正在建设和完善的国家创新体系是一脉相承的。

根据《方案》,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形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分工明确,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总体布局。

但上述创新组织在主管部门、功能定位、建设布局等有所差异的情况下,该如何分工?如何衔接?

以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为例。2018年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可是关于这一创新组织,并没有出现在2017年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上述政策文件中。 

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对此表示很疑惑,他告诉《中国科学报》,按常理说,国家发改委参与了《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应遵循科技创新组织调整优化的顶层设计。“而此次《方案》承认了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存在的事实,也尊重了国家发改委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的努力。”

在上述专家看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与职能使命,确实存在重复的问题。

我认为,不必过于强调两者的差异或者一定要在两者间形成分工,毕竟两者都是为了解决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卡脖子’产业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而生,应该在国家创新生态系统中共存共生、共同发力。”刘钒说。

袁晓东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也认为,两者均属于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相互分工合作的关系。

但应该如何做到“分工明确”和“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助力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国家创新体系,专家也期待接下来能有具体的说明。

咋能不争名、不争利?

从创新过程来看,技术创新可能经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开发、中试、生产和销售等多个环节。而这其中必然少不了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参与。

不过,《方案》明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不直接从事市场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不与高校争学术之名、不与企业争产品之利,其定位稍显“佛系”

袁晓东告诉记者,从功能地位来看,高校在国家技术创新系统中的功能定位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开发,企业的功能定位侧重于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则是链接两者的桥梁和纽带。

刘钒从目前相关创新平台的运营现状看,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要做到“不争名、不争利”,就必须真正能够把自己的定位和职能搞清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从根本上说,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考核评价指标,应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完全不同。”刘钒表示,它更应该向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型研发机构学习,切实把自己定位到“源头技术开发、实验室成果中试熟化、应用技术开发升值”的范畴中。

他解释道,在这样的职责框架下,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成果不再是新理论、新原理、新知识,成果表现形式也不是论文、专著,故不存在与高校争名的问题。它的成果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运用等技术形式,不是批量化、大规模生成的商品,自然也不存在与企业争利的问题。

然而,既不争名、又不争利并不容易,难点在于无名无利下如何保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