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鹅”事件频发 学术造假亟须系统性治理(2)
进一步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学术评价体系,推进学术造假的源头治理。2020年初,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密集出台多份学术评价相关文件,直指SCI指标被滥用、误用进而导致科技创新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问题。建议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以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制度。
要大力扶持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发展,完善“同行评议”和“社会评价”制度。提升高质量代表性成果考核权重,突出成果的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注重分类评价和同行评价。特别是要加大科研成果转化、专业能力、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价值在应用型学科人才评价标准中的权重,改善临床医学、工程等领域的评价、晋升方式。
实行长周期科研评价方式和科研试错容错机制,为科研人员营造更加宽松的评价环境。允许科研人员试错,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潜心研究,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加强期刊出版业和论文服务中介的监管,切断学术造假利益链。期刊出版业和第三方论文服务中介是学术造假的“温床”,要特别警惕那些以经济暴利为目的、与第三方论文服务中介相互勾结的“掠夺性”期刊。建议建立国际掠夺性“水刊”黑名单,由“全国学术诚信办公室”负责动态发布黑名单。在各类考核中对黑名单期刊上的发文不予认可,其版面费也不可在科研项目中报销。
建议同时对国内“掠夺性”期刊开展调查和整治,建立学术造假的期刊责任追究制度。对参与或放任学术造假的期刊,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降级或取缔,严厉惩处参与学术造假的期刊工作人员。
建议加强对第三方论文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与治理,严厉打击论文买卖黑市和造假行为。开展论文服务中介机构经营范围大审查,严厉处罚违规经营企业。开展论文服务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增加“黑中介”的曝光率,对一些不法中介予以严厉处罚或取缔。
加强技术开发和数据库建设,完善学术造假治理的技术支持体系。学术造假越来越呈现出“信息化”和“技术化”的特征。特别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伪造审稿人邮箱、虚假网络同行评议等行为,使学术造假的隐蔽性越来越强、危害面越来越广,因此完善学术造假治理的技术支持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考虑利用DOI、二维码、身份码等技术手段,对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学术期刊、学术工作者等进行全过程的身份识别和问题追踪,做到迅速识别问题论文和定位相关责任者。其次是要建立全国联网的学术诚信数据库,动态更新学术不端信息,对典型的学术造假行为和责任人予以公布;建立学术造假黑名单制度,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对进入黑名单的学者,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和评奖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和终身追查制度。
(作者分别为浙江大学中国科教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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