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科技期刊发展引导基金筹建工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科技期刊发展引导基金筹建工作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意见》,推动我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2020年工作计划,设立科技期刊发展引导基金筹建工作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期刊发展引导基金筹建工作(项目编号:2020XFKJQK12)
项目内容:为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提供基金筹建工作专业意见,制定基金筹建工作计划;形成基金潜在投资人名单、重点投资方向清单、潜在投资项目名单等;对潜在投资人、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取得相关出资机构的投资意向函;根据调研情况,出具符合基金设立规定要求的基金设立方案,最终获得基金设立主管部门的批准与出资批复。
实施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专业能力,具备服务本项目的专项时间,有主持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承担项目实质工作,项目团队成员有政府出资产业基金设立相关经验、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项目要完成符合国家基金设立主管部门规定要求的基金设立方案。
数量:1项
经费:65万元
二、申报对象
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司或合伙企业。
三、有关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严禁项目转包。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联合申报的项目,默认牵头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
2.填写《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时,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申请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所有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内各项未尽事宜,可添加附页。
3.项目承担单位需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具有可实施性的符合国家基金设立规定要求的基金设立方案,并根据国家基金设立主管部门反馈意见对基金设立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获得国家基金设立主管部门的批准与出资批复。
4.本项目的结项标准为获得国家基金设立主管部门的批准与出资批复。
5.允许多家机构联合申报,其中牵头单位需符合申报对象条件,并对项目任务承担总体责任。
6.本项目产生的基金设立方案的知识产权归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所有。
7.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将严格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9日,请登录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系统:8081/projectmanage/index.html,按照项目管理平台用户手册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书。
企事业单位请自行设置账号注册,待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填写项目申报书。
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书,请用系统导出PDF文档打印纸质申报书1份,连同其他有利于立项的材料一并于2020年5月11日前送至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业务联系人:丁天平
联系电话:010-62103356
技术咨询人:袁涛
联系电话:010-62661631/1851470106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西301室(100081)
附件: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项目申报书.docx
项目管理平台用户手册.docx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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