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新型冠状病毒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项目指南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07 2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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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新型冠状病毒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项目指南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已成为世界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全球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秩序的重大危机。新冠疫情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国际科研界携手应对,联合攻关。中德科学中心作为资助中德双边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中德联合抗疫科研合作交流工作,特设立新型冠状病毒中德合作研究应急专项项目,以支持中德两国科学家开展抗击新冠病毒相关科学合作交流和研究活动。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Novel coronavirus structures, functions, key targets of infection and its evolution study;

2. 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virus, its transmission and diagnosis;

3. Animal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 on the origin of the virus, including management measures at the human-animal interface;

4. Clinical character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disease caused by the virus;

5. 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cluding best ways to protect health care workers;

6. Ethical considerations for research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fore-mentioned themes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1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9月30日。

(三)资助强度

中德双方总经费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的欧元)/项。

(四)资助项数

不超过20项。

(五)资助内容

包括研究经费(如耗材、小型设备等),交流经费(如研讨会、学术访问或视频会议等)和劳务费等。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或德国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所在单位须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依托单位。中方申请人没有主持或参与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研究项目(在研或已结题)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但是获得过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资助的,也具有申请资格。

(二)德方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申请DFG项目的资格。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为中德合作项目,双方申请人应秉持优良学风,遵守科学规范。研究成果须按国际通行做法,公开发表共享。

(二)涉及人和动物的研究须严格遵守两国关于患者知情同意和相关伦理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双方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

(三)中方申请人和依托单位须遵守国家关于“病原微生物”、“伦理和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

(四)数据与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和交换须严格遵守两国有关法律和规定。

五、申报要求

中德双方须围绕共同主题,汇集中德该领域内优秀科研人员开展合作。中德双方申请人须按本指南和英文指南(见附件1)要求,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2),并在截至时间前提交至中德科学中心。

电子版英文申请书及附件(双方伦理审核证明、中方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须发送至邮箱:covid19@sinogermanscience.org.cn;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7月7日下午18时,逾期提交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