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催化剂(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21 0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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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报》:在接连两年的《报告》中,其中一项数据是“高校院所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比例。可以看到,在2017年,全国高校与科研院所中,仅有9.5%(264家)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19家认为其专门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到了2018年,共有688家单位(21.5%)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有307家单位认为技术转移机构在成果转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可以看出,这个数据虽然增幅很高,但其实也反映出,高校科研院所对“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是存在分歧的,而且即便设立了专门机构,也有超半数的高校院不太认可该专门机构的重要性。你认为这组数据背后的问题是什么?中科院旗下的科研院所是如何对待和部署的?

严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这也是之前一直困惑我们的问题。

首先我认为,其实高校更应该建立这样的专门机构,因为高校体量很大,研究所则体量各异。

从《报告》中上榜的研究所来看,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上海药物所等研发力量强且研究领域侧重于应用导向,在成果方面有积累且有可能会源源不断地产生,这样的研究所,我认为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事实证明这次上榜且表现好的研究所,也正得益于这样的机构。

不过,我大胆预测,在今年《报告》中表现好的研究所,到了明年、后年可能就没那么亮眼了,因为一个研究所总能有那么多可转化的成果不太现实。

因此中科院一方面鼓励那些长期在成果转化方面做得好的研究所去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一方面也在“专项行动”中提出建设一个集中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为全院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支撑。

这个机构就是2016年7月成立的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科院IP中心)。经过3年的试运营,现在的中科院IP中心经过重组,已进入第二期运营。

《中国科学报》:进入第二期运营的IP中心有什么变化?

严庆:目前的中科院IP中心,在努力引导研究所知识产权运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向专业化发展的同时,还对中科院成果转化相对集中的三大领域——IT、医药、化工,分别依托中科院计算所、上海药物所、大连化物所建立专业性的IP运营管理的“分中心”。

分中心类似在中科院范围内的“中试资源共享”,这些依托单位在促进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上都有很多软件和硬件的积累,我们通过分中心的建制上升到为全院这些领域的成果转化服务。

这也回答了研究所“要不要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的问题。一些偏基础研究或规模小的研究所,可能没必要设立专门机构,他们的成果可以通过分中心实现转化。

此外我们也希望,通过专业领域的分中心可以把一些成果“打包转化”。比如化工材料领域的成果很多,但也很散——可能一个小配方就是一个成果。单个成果的经济价值不很高,而且如果涉及到国际竞争,小而散的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也也很容易被规避掉。我们设想通过分中心能够把不同研究所的成果嫁接、打包、整合转化,进而产生增值。

成果转化正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中国科学报》:除了进一步推进IP中心的“升级”之外,中科院在院级层面下一步还将重点关注哪方面的工作?

严庆:我们希望接下来在创投基金这方面下好功夫。我们起先在“专项行动”中也明确要加强中科院科技创新资源与社会生产要素的更紧密结合,加快形成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有效联动的融合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