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退耕还湖,修复长江生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李朋德
继续退耕还湖,修复长江生态
长江流域的湖泊是重要的湿地资源,具有调蓄水资源、调节区域气候、维持区域生态系统平衡和繁衍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该区域的湖泊数量大量减少,湖泊面积不断变小,同时长江径流量变小和含沙量下降,也导致整个区域的调蓄能力下降。”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李朋德在提案中表示。
长江中游湖泊萎缩明显,生态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八十年代后期,洞庭湖湖区面积约为200年前的48%,为解放初期的62%;鄱阳湖湖区面积近15年亦急剧减少30%;湖北省100亩以上的湖泊,对比2016年与1950年的统计数据,数量减少43%,湖泊面积减少了68%。湖泊面积萎缩,导致湿地退化,使湖泊的原有生态系统发生改变,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2020年1月《整体环境科学》发文宣布长江白鲟灭绝,早在2000年代初白鳍豚就已经灭绝。洞庭湖的中华鲟、鲥鱼、胭脂鱼等保护鱼类越来越罕见。
李鹏德指出,围湖造田是长江中游湖泊萎缩的重要因素。20世纪50年代以来,大面积围湖造田等人类活动,使长江中游湖泊数量和水域面积大幅降低,加之近年来经济建设发展使流域用水量剧增,湖泊来水量减少,入不敷出,致使一些湖泊面积缩小,有的甚至消失。洞庭湖和鄱阳湖作为长江中游仅存的两个通江湖泊,面临着水域面积萎缩、生态功能退化等严峻形势。1949~1998年鄱阳湖围垦面积达1012平方千米,湖面积由5053平方千米缩小到3210平方千米。截至2013年,洞庭湖地区围垸面积12060平方千米。对比1950年,2016年湖北省100亩以上的湖泊数量从1332个减少到755个,湖泊面积由8528平方公里减少到2706平方公里。
1998年开始实行的退耕还湖政策取得了明显效果。1998年洪水“中流量、高水位”的显著特点引起了人们关于围湖造田降低了湖泊调蓄能力的反思,1998年10月20日,国务院出台了“退田还湖”政策。5年共投入103亿元,长江中下游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共恢复水面面积2900平方公里,长江中下游行洪、蓄洪能力得到提高。但是,李朋德指出,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理念不同,定位不同。政策制定理念跟不上新时期“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现有“退田还湖”政策源于1998年长江洪水灾害,政策制定理念以长江中“防灾减灾”为主,目标使游调峰行洪,有待提升至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指示。
二是退耕还湖规模不足。已实施退耕还湖规模尚不能解决长江中游蓄洪能力不足的设定目标。调蓄容积恢复不够,尚不能满足调蓄1954年长江洪水规模。对比1954年长江有1023亿立方米的超额洪量,现有退田还湖政策增加蓄洪容积130亿立方米,仅为超额值的15%。湖泊面积萎缩趋势尚未根本性缓解,1998年洞庭湖湖面面积比1949年减少了1659平方千米,目前仅回复779平方千米。人为活动不利影响的补偿恢复程度仍存在差距。湖北省湖泊面积1950-2016年间消失5822平方公里。2016年长江中下游再次发生洪涝灾害,说明有必要继续大力度推进长江中游退耕还湖。2016年长江中下游地区梅雨期间降雨量较常年同期偏多70%以上,发生1998年以来最大洪水。导致江西、湖北、湖南3省117.7万人受灾,11.8万人紧急转移安置,12.9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农作物受灾面积6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