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教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务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勉励科研项目开拓科研助理岗亭吸纳高校结业生就业的通(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01 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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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完善项目承担单位科研助理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单位内部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能进能出、流动顺畅的科研助理队伍。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提升科研助理能力水平、服务质量,拓宽成长空间,完善科研助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七、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各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所属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落实工作。中央级科研院所、“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头骨干企业等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动作为,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及实聘人数将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本通知精神,提出地方科技计划(项目、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吸纳大学生就业的具体落实意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落实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工作。各单位自行组织的科研项目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落实吸纳大学生就业的相关工作。

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跟踪指导,定期掌握本部门、本地区项目承担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请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及时向科技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具体落实计划,于2020年8月31日、12月31日前报送落实进展情况(具体格式见附件)。

科技部联系人:席梦佳 联系电话:010-58881671

教育部联系人: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29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范淼 联系电话:010-84202538

附件:×××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落实进展情况报告(模板)

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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