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科技创新 确立健康的生态伦理观(2)
历史经验表明,唯有将生态文明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规范整合到科技创新过程之中,我们才可能真正打造绿色可持续的能源、交通和农业与食品科技创新体系,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不仅是我们实现民族复兴大业的战略目标,而且也是我们对子孙后代和自然必须担当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我们必须保持科技创新和生态伦理之间的必要张力。
首先,应在明确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观的基础上,积极倡导负责任的科技创新,在科技创新议程中前瞻性地设置社会参与的机制和过程。
其次,对有关人类未来、科技创新影响和生态环境风险等诸多重大问题进行包容性的探讨和系统性的评估,进而使科技创新者和管理者能够充分认识科技创新过程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复杂性,自觉担负起预警性思考和审慎地把控科技创新可能引发的非预期生态环境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社会责任。
最后,再通过科技创新建立高效的现代经济体系和先进的生态文明范式,促进科技创新向善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让科技创新真正惠泽人类,成为我们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建设性力量,助力我们建设美丽中国、创造美好未来、实现民族复兴大业。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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