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相助研究项目指南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17 0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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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俄罗斯科学基金会(RSF)的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2020年度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与俄罗斯科研人员之间的合作研究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材料与工程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

(二) 资助年限

资助期限3年,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三) 资助经费说明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5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俄方资助强度为1200至1800万卢布/项。计划资助不超过20个合作研究项目。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三)俄方合作者应符合R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RSF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RSF(中俄)”,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作为负责人承担的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俄方申请人和参与人员的个人简历;

2. 合作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3. 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俄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研究内容、交流互访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